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这些拥有发动机的特殊车辆成为北京大气污染治理的新目标。北京市环保局12月5日通报,自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政策,规定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在此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
品种类包括挖掘机、装卸机、挖掘装卸机、叉车、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铣刨机、旋挖钻机、打桩机共11类。
为了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不断严格非道路动力机械排放标准。2013年,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2015年1月起,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在京销售和使用。
同时,《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017年是落实“大气十条”第一阶段和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要力争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所有的减排措施都升级加码,除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扬尘管控等,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重点聚焦重型柴油车监管,“换、限、查”多措并举。
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全面供应“京六”标准汽柴油。此外,为严格在用重型柴油车排放检查提供更有力的标准支撑,研究制定了重型车整车和车载诊断系统(OBD)标准,重型汽车氮氧化物(NOx)快速测试及限值方法等三项地方标准,标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全市8000辆使用两年以上三元催化器的出租车全部更换。截至11月底,淘汰老旧机动车44.7万辆(全年任务30万辆)。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针对重型柴油车污染,发布了《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9月21日起,达不到国Ⅲ标准的重型柴油车不得驶入六环路,并配套出台了《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补助方案》经济鼓励政策。政策规定,在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报废或转出的2013年7月1日之前柴油货运车的车主,可以领取最高10万元额度的政府补助。
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实现普通柴油和车用柴油并轨,加大对市售油品和车用尿素溶液质量的抽查检查,严厉打击油品不达标,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尿素溶液行为。
强化机动车监管执法,制定了秋冬季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管理工作方案,推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模式,在进京口加大对重型车监管处罚力度。2017年1至11月,全市路检夜查、入户和进京口检查各类重型柴油车105.35万辆。其中,环保部门联合公安部门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执法,处罚12734辆;环保部门单独执法处罚排放超标车辆17609辆。环保部门处罚重型柴油车排放超标起数同比去年增长283.9%。
2024-02-18 09:55
2023-10-10 13:35
2023-10-09 09:21
2022-09-07 14:12
2021-10-12 11:22
2021-08-14 14:27
2021-07-28 08:59
2021-05-18 17:35
2021-04-24 15:28
2020-12-05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