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前军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格预审不够公正,排斥潜在投标人。目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工作一般采用资格预审的做法。但有的建设单位对投标的企业只进行一些定性分析,而没有进行定量打分,缺乏客观公正,致使部分有实力的企业不能入围;有的战备工程由于保密要求高,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在建设单位尚未发出资格预审邀请书的时候,就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以上级领导或工程建设相关业务部门“推荐”的名义来报名参加投标,无形给建设单位施加了压力,致使资格预审过程逐渐成为“走过场”。
2.评标方法不够科学, 压价竞争严重。在设计评标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往往侧重以设计费投标报价作为主要定标因素,导致投标者竞相压价。如果按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取费标准的设计费报价,则很难中标,这就造成设计费连连下跌,造成恶性竞争。这样低额的设计费,不仅搅乱了设计市场的正常秩序,还使得设计部门不愿意投入过多的精力用于优化设计,造成设计深度不够,设计质量难于保证,给工程建设本身带来诸多隐患。
3.投标补偿不够规范,知识产权易被窃取。一些建设单位通过设计方案招标,选取设计费用相对较低的方案,然后再吸取其它诸多投标方案的优秀创意和先进理念,进行“优化组合”,而没有对落选方案给予应有的补偿,从而达到骗取设计方案的目的。设计企业在投标中提交的技术文件是设计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企业对其享有知识产权。设计企业的知识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已成为当今制约设计招标投标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三、规范军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建议
1.规范资格预审工作。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同时应明确进行资格预审所需达到的投标人报名数量。招标人未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或实际投标人报名数量未达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不得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标准,不得在制定标准时添加不合理的条款,为排斥部分潜在投标人打下伏笔,并要在提供给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时必须严格按照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进行定量打分,择优选择入围投标单位。
2.改进评标办法。对于一般性技术要求的工程设计招标,设计单位的资信条件和以往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成为是否中标的关键因素。另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进行设计方案竞选时,除设计单位资信条件以外,主要考评的因素由使用功能、环境艺术性、节能、节材、节地、环保、消防和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决定,但设计费高低则不应作为决定中标与否的绝对根据,而且招标人会在发标时公布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标办法以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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