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下旬,新沂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叉车专项整治,强化叉车安全监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全市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等固定区域内使用的全部叉车,主要区域为全市工矿企业、物流场所、批发市场等。活动中,执法人员通过下达安全责任告知书、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安全隐患自查表等方式落实叉车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叉车使用数量5台以上的工矿商贸企业作为检查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并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转载自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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