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根据上述的分析计算,可以得出:
Ke=Ra+β×Rpm+a=12.56%
③债务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Kd取4.35%。
④折现率(WACC)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被评估企业的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提供者所要求的整体回报率。
我们根据上述资本结构、权益资本成本和有息债务资本成本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具体计算公式为:
WACC=Ke×E/(D+E)+Kd×(1-t)×D/(D+E)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见下表:
项目 | 2020年10-12月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WACC | 11.97% | 11.97% | 11.97% | 11.97% | 11.97% | 11.97% |
2)预测期营业收入的预测
本次评估结合评估对象基准日营业收入,并参考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经营模式、销售量以及目前的经营状况为基础,结合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预测未来年度的销售量;预测期销售单价以2020年销售单价和已签订意向合同的售价为基础,并对其未来趋势进行判断测算。根据上述预期销售量、销售单价预测2020年10月—2025年的营业收入,5年之后销售收入的增长趋于稳定,2026年及以后每年预测保持在2025年营业收入的水平上。
3)经营性资产价值
对加力股份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益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并结合被评估单位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形成未来收益预测。
在上述收益预测的基础上形成对被评估单位未来5年1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加力股份经营性资产价值为32,392.71万元。
4)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
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加力股份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其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计科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备注 |
一 | 非经营性资产 | 168.74 | 1,353.82 | |
二 | 非经营性负债 | 162.19 | 162.19 |
5)收益法评估结果
①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32,392.71+1,353.82-162.19
=33,584.34(万元)
②付息债务
截至评估基准日,加力股份经审计后付息债务为2,002.38万元。
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加力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33,584.34-2,002.38
=31,582.00(万元、取整)
(3)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582.0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860.58万元,两者相差16,721.42万元。
资产基础法是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以被评估单位现有的资产产生的未来收益经过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单位股权评估价值。企业作为整体性资产具有综合获利能力,而资产基础法没有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因素,也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低估,不能全面、合理的反映出企业的真实价值。在运用收益法评估中,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诸如行业优势、技术优势、销售渠道、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管理团队等企业经营的重要资源,由于难以合理分离上述各项因素的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中未能体现其价值。
加力股份主要从事电动仓储车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电动仓储设备于一体的制造型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产品研发能力的提升,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未来,公司计划在保持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巩固国内市场、重点拓展海外市场,建立与完善产品销售渠道,不断延长产品产业链,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毛利率水平,在实现新市场和新产品开发的同时保持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被评估单位下游产业的是国民经济、人民日常生活及国防工业、科学技术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物资,强大的市场需求、自身的经验积累和技术上的优势也为加力股份未来的稳定增长提高了保证。
收益法评估的企业价值除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包括管理技术、人才团队、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重要的无形资源,即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包含了管理技术、人才团队、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无形资源的价值。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更看重的是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状况和未来获利能
力,收益法评估已基本合理的考虑了企业经营战略、收益现金流、风险等因素,收益法评估值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公允价值。因此收益法的结果更适用于本次评估目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合理,更能客观反映加力股份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4)评估结论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加力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1,582.00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亿壹仟伍佰捌拾贰万元整。
四、后续安排事项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对加力股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构成作出调整,加力股份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将提名三名董事和一名监事。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进一步支持加力股份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做大做强电动仓储车系列产品,加力股份后续拟向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定向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加力股份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507号)确定。
在公司受让加力股份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完成后,加力股份及公司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就上述定向发行股份事项分别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定向发行股份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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