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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

2020-08-07 10:12 性质:转载 作者:新播报 来源:新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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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柳州市高排放非道路...

为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柳州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相关规定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什么是非道路移动机械?通告具体有哪些内容?来看报道。

《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为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和材料装卸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桩工机械、旋挖机、平地机、叉车、铲车、起重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根据《通告》,城中区、柳北区、柳南区(洛满镇、流山镇除外)、鱼峰区(里雍镇、白沙镇除外)划定为一类禁用区。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一类禁用区使用。柳江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以及柳南区的洛满镇、流山镇,鱼峰区的里雍镇、白沙镇划定为二类禁用区。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二类禁用区使用。自2022年1月1日起,禁止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二类禁用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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