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税收制度,为物流产业提供合理激励
调整物流增值税税率。进一步完善物流业“营改增”政策,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档税率统一按6%征收;加快完善物流行业固定资产折旧抵扣进项税额、国际运输及货代免税等相关政策。
完善所得税统一纳税政策。重点支持大型物流集团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统一申报缴纳,取消对跨省市总分机构物流企业实行“就地预缴”的政策,并探索不同地区间的税收分成分享机制。
为物流创新提供合理税收激励。比照高新产业、技术服务行业的相关政策,在物流行业实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及教育培训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物流创新提供合理的税收激励。
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
完善现代物流产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式转变,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政策研究与评估机制、重大事项审议与决策议事机制等。
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深化电子政务,建立物流政务信息平台,实现审批许可信息、政策信息、行业统计、监管执法信息在各相关部门之间共享,加快形成公平、透明、统一的物流政策与管理环境。
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分工合作。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物流管理方面的事权划分,中央政府及各部门负责规划、政策法规制定、政策评估与监督、维护竞争秩序、公共资源配置等职责,地方政府侧重政策实施、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在此基础上,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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