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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纳入特种设备范畴

2009-06-04 09:14 性质:转载 作者:大洋网-广州日报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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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游乐场的电瓶车、工厂的叉车……这些车辆都被纳入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监管范畴。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质监...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游乐场的电瓶车、工厂的叉车……这些车辆都被纳入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监管范畴。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成为新增的第八类特种设备,受条例监管,车辆制造、改造、维修都要经过许可。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据广州市质监局的数据,广州目前纳入使用登记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92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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