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企业动态 > 正文

小松“KOMATSU”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2-06-05 08:38 性质:转载 作者:小松 来源:小松
免责声明:中叉网(www.chinaforklift.com)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凡是我网所转载之文章,文中所有文字内容和图片视频之知识产权均系原作者和机构所有。文章内容观点,与本网无关。如有需要删除,敬请来电商榷!)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KOMATSU”商标异议裁定书((2012)商标异字第27586号)》以及4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KOMATSU”商标异议裁定书((2012)商标异字第27586号)》以及4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驰名商标认定结果,小松集团(即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在第7类商品(土方工程机器和器械;建筑机器和设备)上的注册商标——“KOMATSU”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拒绝广告

相关资讯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扫码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