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三部门联合举办叉车驾驶员职业技能大赛,旨在提高我市叉车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通过全员参与、普遍参与,达到全员受教育,普遍提高的目的,使全社会广泛关注叉车、尤其是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从社会各层面、各角度促进特种设备安全。
据介绍,叉车是具有起升和搬运货物双重功能的起重运输设备,其通用性和操作灵活性均较强,被广泛使用于工矿企业、港口、码头、货场、仓库等生产和物流场所。由于叉车具有起升和起重搬运的特点,在作业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因此,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叉车确定为特种设备,国家质检总局1月14日下发的(国质检特)〔2010〕22号文(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中将叉车列为厂内机动车辆,代码为:5110。从事叉车驾驶和维修人员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纳入国家法制监管范围,叉车安全驾驶列为国家重点防范对象。
随着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物流业的快速发展,近两年,我市叉车数和叉车驾驶作业人员的数量大幅增长,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各类叉车2万余台,从事叉车驾驶作业人员近3万人,每年叉车驾驶人员数量递增约5000至7000人,今后几年,对叉车驾驶作业人员的需求量仍然较大。
叉车多是在人员和货物密集的场所进行搬运、装卸及堆垛等作业,由于作业范围较小,转弯频繁,或道路信号不明、车速过快、叉车安全装置存在缺陷和作业人员违规驾驶等原因,导致近几年叉车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时有发生,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中,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约占叉车事故的70%,其事故种类主要有叉车驾驶道口伤人、倒车撞人、碾压伤害事故、车辆倾翻事故、货物脱落事故等。
因此,加强对叉车驾驶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提高叉车驾驶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水平十分必要。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联合开展本次叉车驾驶人员职业技能大赛,不仅为我市叉车驾驶人员提供了学习交流、展现技艺的平台,对于预防和减少我市叉车安全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必将起到积极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本次大赛获得决赛个人前三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奖章,报请市人力社保局晋升技师资格;获得决赛个人第1名的选手报请市人力社保局授予“天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第4至10名的选手报请市人力社保局晋升高级工资格;获得个人比赛前2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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