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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循环“不经济” 行业回收体系亟待建立

2014-01-13 08:25 性质:转载 作者:中国日报网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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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缺失产业发展亟待立法保障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由于我国废铅资源收集渠道散乱,大多数收购点为个体,回收过程废酸、废油等污染严重,并且大量废金属资源流向小型冶炼厂,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
  业内专家表示,在我国,规模化、规范化的企业节能环保投入很大,生产成本相对高,在废旧有色金属原料采购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生产经营困难,产能开工不足。整个行业呈现出“规模经济不出效益”、“环保科技不出效益”、“先进产能吃不饱”等不正常状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天能在全国有2万多个网点进行电池的“以旧换新”,但基本上在公司内部回收。行业内全国性的回收网络迟迟未建,铅蓄电池回收市场的约80%份额集中在个体户手中。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多次建议“通过立法手段保障废旧铅蓄电池产品的回收再利用。”
  据了解,此前我国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都对铅蓄电池产品的回收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200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对废铅酸电池等特定产品进行拆解或者再利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保障,“法律执行中存在监管不力等一系列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落实。”张天任告诉记者。
  为了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自2011年起就对铅蓄电池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顿。2012年5月,工信部发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大幅提升了行业的准入门槛。
  《准入条件》要求,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回收系统,并与有资质的再生铅企业合作,形成完整的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体系。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天能一直致力于进行废旧电池回收,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在完善立法的同时,张天任还建议,通过经济杠杆加大对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支持力度,加大经济补贴,制定税收政策等,进一步规范再生铅行业有序发展,促进铅蓄电池行业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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