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决赛阶段:决赛时间拟定于2013年11月16日-18日,11月上旬完成决赛命题;完成确认选手身份并进行赛前培训;对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开幕式;决赛实操、理论、技术答辩竞赛;竞赛评判打分和监考,确认竞赛成绩和名次;表彰大会暨闭幕式。
本届竞赛决赛地点:安徽合肥。
七、竞赛奖励
1、对在预赛中通过“工程机械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考核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对在决赛中竞赛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选手颁发“工程机械修理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对决赛竞赛成绩前4-15名,且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本届竞赛决赛设竞赛个人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决赛规模确定各奖项名额,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奖杯、奖章、奖金及荣誉证书等。
5、对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6、对获得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报请全国总工会优先推荐参加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7、本届竞赛设竞赛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届竞赛另设最佳组织奖若干名,突出贡献奖一名。
8、职业资格证书按选手在预、决赛中取得的最高职业资格等级颁发,但新的证书等级和原等级跨度不允许超过两级。
八、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甲397号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佳迅 郭一娟 孙 颐 史仲光
电 话:010-83069038 010-83069039
传 真:010-83069036
E-mail:jxjdzx@126.com
邮政编码: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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