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生态环境局日前表示: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北京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此通告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总台记者 王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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