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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共建5中心 传中央批准

2009-05-16 08:43 性质:转载 作者:香港经济日报 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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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继上海获批建设金融、航运两个中心之后,深圳市也将建设深港「五个中心」。内地传媒报道,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覆...
  【本报讯】继上海获批建设金融、航运两个中心之后,深圳市也将建设深港「五个中心」。内地传媒报道,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覆,未来深圳特区版图可能扩大,将与香港共建金融、物流等中心。

  内地《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知情人士称,深圳市《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已获批,国务院要求深圳「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和示范区作用」。

  深圳的目标是通过「深港联动」,与港共同建设五大中心:全球性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据悉,其中两地建设金融中心地位,目的是为了推动巩固和提升深港在全球金融竞争中的地位。

  宝安龙岗料纳入特区

  对于上海刚获批建设金融中心后,深港金融中心亦迅速确立,报道引述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指,上海和深港都定位金融中心,但是它们服务的腹地是不同的,深港主要面对珠三角,而上海面向整个长江流域。肖金成认为,中国如此之大,一个金融中心城市不能完全覆盖。

  此外,知情人士还透露方案获批后,深圳的「特区版图」范围有望扩大到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之外的宝安区和龙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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