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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发局:政府采购优先使用地产优质品牌

2006-08-15 00:00 性质:转载 作者:柯元忠 来源:厦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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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经发局获悉,为提高地产优质品牌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市经济发展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经发局获悉,为提高地产优质品牌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市经济发展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向社会各界发布我市《自主创新产品、地产优质品牌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在政府采购、集团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时供采购人、代理机构、投资单位选择使用。
  “推荐目录”由企业申报、协会推荐及政府部门认定相结合产生,按文化办公用品类、机电设备类、建筑装饰材料类分别列出,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必须是3年内未发生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和用户投诉重大质量问题。自主创新、地产优质品牌产品的范围包括:国家、省级名牌产品;获得驰(著)名商标称号的产品;国际品牌或行业龙头企业产品;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的市级以上自主创新的新产品。产品列入“推荐目录”后,在有效期内如发生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或用户对产品(非关键)质量、服务投诉超过3次的,取消资格。
   各有关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单位采购时要充分考虑“推荐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推荐目录”中的产品。
  最后,在推荐期间若发现“推荐目录”中产品质量等问题请及时向认定部门反映。企业对“推荐目录”若有不明之处,可向市经发局运行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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