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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货物被扣河北“南昌物流”直喊“冤”

2006-05-18 00:00 性质:转载 作者: 中国江西网 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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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17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17日,南昌市物流货运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先生向记者大倒苦水称,其公司近日遇到了一件荒唐事。南...

中国江西网17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17日,南昌市物流货运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先生向记者大倒苦水称,其公司近日遇到了一件荒唐事。南昌市赣通货运配载城(桃花一村工贸城)津北物流货运公司欠下一名货运司机近万元运费后关门停业,现在债主的一名朋友,竟然扣押他公司400余万元货物,以此要挟津北物流货运公司付款。

    据邓先生介绍,5月11日,其公司因工作需求,通过中介找到一名河北省泊头市郝村镇席庄村的司机韩国胜,与其签订了一运输合同,要求韩将价值约400万元的货物,从南昌运往其天津的分公司,计划在5月13日上午到达天津分公司。可是在13日9时许,开冀J-117O6重型半挂车的韩国胜来电话称,他并没有将货送到天津,而是将拉到了河北。原因是,去年赣通货运配载城津北物流货运公司,欠他朋友8000多元运费没给,现在扣南昌市物流货运有限公司做抵押,只有当津北货运公司将欠的运费给清,才将货物运到天津。对此,邓先生说,南昌市物流货运和津北物流货运是两家公司,只是在同一商城做生意,不存在利益关系,韩国胜这种做法属于敲诈。目前,邓先生已经向公安部门报了案。

    针对邓先生所遇到的问题,南昌市148法律服务中心的熊五根主任认为,韩国胜这种非法扣押物流公司货物,首先违返了合同法,没有将货物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送到目的地,而是采取非法手段扣押物流公司托运的货物,这种行为严重的话要依法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并要赔偿物流公司的损失。另外,韩国胜这种行为属于敲诈,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也是严重违反市场交易安全的,物流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此事立案,并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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