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在陕西宝鸡召开陕西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验收会议,检验西安、宝鸡、榆林三市甲醇汽车试点成果。全国甲醇汽车试点地区相关人员参与了本次验收会。
与会专家认为,陕西三地在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进度、数据采集、车辆实验及研究等各项任务得到了严格落实,均完成了试点方案的目标任务,符合验收标准。陕西甲醇汽车试点获得较好效果,建议在该省开展甲醇汽车推广应用。
这是继山西省晋中市去年通过验收后,国家5省市甲醇汽车试点验收的第二个地区。
据悉,陕西省甲醇汽车试点验收工作于7月11日全面展开,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专家组8名专家分两组对西安市和宝鸡市的试点运营情况进行了预审查。加上7月5日已经通过专家组预审查的榆林市,陕西三个试点城市均达到了验收条件。
陕西三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有着共同的资源及环境背景,但是,三市在产业背景、经济发展以及试点需求等方面又有不同特点,因此,甲醇汽车试点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从试点车辆类型上看,西安为甲醇出租车,宝鸡在出租车之外还有微型客车参与试点,榆林则为柴油/甲醇二元燃料载重车。
三市参与试点的甲醇车型涵盖乘用车、商用车两大领域,未来,无论甲醇汽车作为交通运输工具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还是作为生产工具承担公路货运,西安、宝鸡、榆林三市试点所做出的可行性尝试都将为之提供可靠经验和参考。
试点的三市当中,宝鸡市甲醇汽车试点内容最为丰富,宝鸡自2013年8月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甲醇微型汽车试点运营,成为全国第二个启动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城市,2014年,增加100辆甲醇出租车参与试点,2016年,吉利集团再次投放100辆甲醇出租车,截至目前,全市运营甲醇燃料车辆达215辆。
试点期间,宝鸡市成立了甲醇汽车示范运营数据采集中心,进行车辆运营、维护保养、燃料加注等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日常管理,做到了一车一档、一人一档。通过三年对试点车辆相关数据的采集、分析,宝鸡市完成了甲醇汽车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的科学评价。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巡视员李力表示,2012年国家启动甲醇汽车试点以来,按照限定汽车、限定区域、限定燃料的原则,在山西、上海、陕西、甘肃、贵州等5个省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陕西积极有序推进甲醇汽车试点,制定相关政策及标准体系,开展数据收集、性能检测、汇总分析等数据库建设,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今年,在做好各地甲醇汽车试点验收的同时,加快标准体系设计及市场化推广应用步伐,早日让试点成果惠及社会。
以国家甲醇汽车试点专家组组长、原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为组长,由汽车、石油化工、卫生疾病预防、环保等领域的15位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经过听取甲醇汽车试点、数据采集及分析情况报告,甲醇燃料供给及车辆运营技术报告、现场考察,并围绕甲醇汽车排放、对人体健康危害等充分质询和评审,充分肯定陕西甲醇汽车试点,一致通过验收。
据了解,2013年以来,陕西在宝鸡、西安、榆林3个地市陆续开展甲醇汽车试点,2016年底结束,今年5月通过预验收。试点期间,陕西共运行甲醇汽车160辆,包括甲醇出租车、微型面包车和载重车3种车型,是国内甲醇汽车试点省市中甲醇汽车种类最多的地区,分别总行驶里程约2467.4万千米、44.5万千米、41.5万千米。
陕西省组建甲醇汽车数据采集中心,全程跟踪甲醇汽车运行情况,通过3年多的试点,初步建立了甲醇汽车实验、燃料检测、维护保养、技术规范和标准,完善了甲醇燃料调配、运输、加注基础设施。通过对人体健康跟踪调查和体检表明,涉醇人员未发现内科、神经系统和眼科等方面异常情况,进一步验证了甲醇汽车良好的经济性、安全性和环保性等。
运行和检测结果表明,甲醇汽车动力性能优于汽油车,甲醇出租车每百千米消耗甲醇15.4升左右;环保性优于汽油车,甲醇汽车常规排放CO、HC远低于汽油机汽车,约一半甲醇汽车CO排放接近为零,90%车辆NOx排放低于50ppm,甲醛排放仅0.3—0.4毫克/千米,PM2.5排放仅200微克/千米,甲醇柴油载重车的炭烟排放也远低于普通柴油车辆;从经济性来看,在西安随机抽取的20辆甲醇汽车,与同排量燃油车相比,其每公里节约燃油费用18.8元。
陕西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从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对甲醇汽车的应用进行了可行性探索,成果可谓丰硕。对于关心甲醇汽车发展的人来说,本次陕西三市顺利通过验收将成为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具有转折意义的新起点,随着贵阳、上海、甘肃等试点城市陆续完成验收,甲醇汽车发展将进入全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