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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道路运输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阅读:517


各市道路运输处(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关于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部署,省局制定了《全省道路运输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快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整治目标。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

                                                           2017年8月4日

 

全省道路运输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及省厅《关于认真落实<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鲁交科技[2017]22号)精神,切实做好道路运输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部署,大力推进道路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合力攻坚”的方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钉钉子的精神,在保证安全稳定的情况下,按时完成整治攻坚任务,改善空气质量,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健康发展。

二、推进重型柴油营运车管控

(一)目标任务

12月底前,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全部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建立DPF运行状态监控系统。2018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且没有加装DPF的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和私自停止DPF运行等行为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二)工作内容

1、建立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台账。七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所辖地在用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的信息进行摸底统计,将车号信息提交给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甄别是否属于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甄别的信息,建立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台账,抄送交通运输执法监察部门。

2、组织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加装DPF。七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辖区内道路货运企业及货运业户下发通知,告知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政策规定、时限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知拟加装DPF企业及车主,自行选择设备厂家,确定适配设备,签订加装合同。加装DPF的车辆经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道路运输年审。

3、七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DPF运行状态监控平台,随时监控车辆及加装的DPF设备运行状态,对私自停止DPF运行等违规行为,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4、七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沟通,摸清环检到期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情况。理清时间节点,抓紧通知车辆所属道路货运企业或车主,加快安装DPF设备,确保不影响车辆正常环检,避免因没有及时安装 DPF影响行业稳定。目前重点做好8月份环检到期的车辆,加快安装DPF工作,确保8月10前完成。对DPF监控工作,遵循边安装边建设的原则,待DPF运行状态监控平台建成后,再上传监控数据。

(三)相关要求

1、DPF设备供应商必须是向主机厂提供后处理尾气净化装置的供应商,并可提供具备实时诊断功能的远程通讯终端,且能够将诊断数据上传到全省DPF运行状态监控平台。

2、各运管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督导企业和车主选择正规、合格的DPF供应商,安装质量合格、符合安全,能通过环保检测和上传监控信号和数据的DPF设备。

3、DPF设备供应商应在本地具备完善的质保体系和售后维修服务体系,能按照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

4、DPF监控系统应具备出现异常自动报警、提供统计分析等功能,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监管支撑。

5、DPF监控系统应同时具备采集DPF运行信号和向交通、环保、公安部门提供DPF与车辆的运行信息的功能。

(四)责任单位

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三、加强环渤海港口货车运输管理。

(一)目标任务

我省柴油营运货车停止参与环渤海港口(潍坊港7月底前、烟台港8月底前、东营及滨州9月底前)的集疏港煤炭运输,运输煤炭的柴油营运货车一律不得进出港区。

(二)工作内容

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知辖区内道路货运企业及车主,并进行政策宣传。根据交通港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违规抄告车辆信息,凡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的,注销违规车辆道路运输证。

(三)责任单位

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采取断然措施,以敢于担当、务实高效的作风,分清轻重缓急,加大工作力度和进度,确保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二)明确落实责任。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本着“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一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落实。强化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对每一个企业每一个车主政策宣传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督导、通报等制度,列出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从速从严从实开展工作。各级领导要带队督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

(四)抓好行业稳定。高度重视行业稳定问题,密切关注行业尤其是货运行业动态,及时发现并化解行业不稳定苗头,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上访问题,确保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改造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五)强化工作调度。根据鲁交科技[2017]22号文件要求,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明确至少一名联系人,于8月7日上报省厅道路运输局。同时严格执行日调度、周汇总的督导调度制度。请各单位自8月7日起每天10点前将前一天工作情况报省局。

                                        

                                                  转载自: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