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年限
依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的规定,液化石油气瓶每4年检验1次(检验标志套于阀门和瓶体链接处,标注了下次检验时间),对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的液化石油气瓶(具体生产日期和设计使用年限用钢印刻于液化气瓶护罩中间靠下位置),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周期,使用周期只能延长一次,且延长使用周期不得超过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对未规定设计年限的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应当予以报废,并且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交气瓶检验单位作破坏性处理)。
二、什么是“螺丝瓶”
液化石油气瓶护罩用螺丝与瓶体相连的气瓶(俗称螺丝瓶),国家于1995年明令停止生产,于2011年10月1日前全部报废,停止使用。
三、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
1、使用者应到已取得充装资质的液化气站或其经营门点购气,自觉使用检验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气瓶放置应与灶台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连接软管长度要求不得超过2米),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要采取防倾倒、防碰撞措施;定期检查连接软管、减压阀、角阀(气瓶阀门开关),发现漏气要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定期更换连接软管(一般18个月更换一次)。
3、气瓶必须保持直立使用;严禁用任何热源对钢瓶加热;严禁将气瓶内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残液;严禁擅自更改气瓶钢印、检验标志等其它标记;使用场所尽可能少储存备用气瓶。
4、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应注意是否有臭味,确认无漏气时再开火使用,并注意保持良好通风。
5、怀疑液化石油气有漏气时,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散气,以肥皂泡水或洗涤液对软管、减压阀、角阀、灶具检查有无泄漏现象,千万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等点火测试,不要点火、开关电器设备或使用电话,以防引起爆炸着火事故。
6、液化石油气火焰正常呈淡蓝色,如发现呈红色,即表示不完全燃烧现象,会产生一氧化碳中毒危险,应立即请专业人员检修、调整炉具。
7、严禁气瓶超量充装,严禁混装其他气体。
四、液化石油气泄露怎么办
1、如果发现漏气,首先要立即关闭角阀开关(气瓶阀门开关),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换气,严禁各种火种靠近,亦不要开关电灯或其他电器设备,请供应单位专业人员处理。
2、如果发生大量漏气,而角阀开关失灵,首先要严格防止各种火种靠近,亦不要开关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除应立即报警外,要尽快设法用塑料布等物强制捆扎阻漏,并请供应单位专业人员处理。
五、发生火险怎么办
1、如果发生灶具连接处、胶管、减压阀部位漏气着火不大的,只需把气瓶角阀关闭,一般会自行熄火,如果火大可用大块湿布扑灭。
2、如果是气瓶与角阀连接处着火,或火太大无法关闭角阀开关,或因火大使角阀开关失灵,一方面要用冷水浇瓶降温、迅速用棉被、毛毯湿水后去扑灭火焰,再设法包扎阻漏,尽快请专业人员处理。
3、如果室内发生火灾,不要惊慌、要迅速关紧角阀开关,拧下减压阀或剪断胶管,把气瓶移动到室外安全空旷的地方,如瓶温过高,要用冷水浇淋降温,并及时拨打119。
液化石油气瓶本身并不危险,但若使用不当,造成瓶中的气体泄漏引发火灾或者爆炸,会造成重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为了您和家人及他人的安全,请广大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使用液化气,自觉使用合格气瓶,抵制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或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让我们行动起来,尽一份社会责任,共同构筑安全防线,让幸福生活永驻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