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质安站获悉,日前,淄博高新 区质安站、环保局联合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 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工程...
近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质安站获悉,日前,淄博高新 区质安站、环保局联合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 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检 查不合格将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据了解,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淄博高新区环境空气质 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淄博高新区出台 的《关于做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使用管理工作的 通知》,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铺路机 、压路机、
叉车、旋挖钻机、铣刨机、拌合机等使用动力 主要是柴(汽)油
发动机的机械,在淄东铁路(高新区南界 至化北路段)、化北路(金晶大道至西五路段)、西五路 (化北路至济青高速段)、济青高速(西五路至高新区西 界)、高新区南界、高新区西界围合区域内将禁止使用。
同时,此次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