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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启动新一轮上万人次大气强化督查:新增汾渭平原11城

2018-06-19 14:59 性质:转载 作者:宝发 来源: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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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环境部决定于2018年6月-2019年4月,在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

  为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环境部决定于2018年6月-2019年4月,在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会暨强化人员培训视频会。

  6月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环境部召开的“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会暨强化人员培训视频会”(简称视频会)广西分会场上获悉,与以往相比,新一轮强化督查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的基础上,新增了汾渭平原11个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也将安排特别行动组,开展不定期督查。

  强化督查将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结束。

  环境部环监局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环境部将对“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分三阶段,外加100多个特别机动组,共计约1.8万人(次)。

  此次强化督查内容包括,“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工业炉窑整治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扬尘综合治理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等。

  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会暨强化人员培训视频会。

  汾渭平原11城首次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尽管2017年底“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已圆满收官,但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之路仍任重道远。

  “京津冀地区仍然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更是近年来大气污染不降反升,反弹比较厉害的区域。”环监局负责人说。

  今年年初,环境部已表示正在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将进一步完善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地区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稳步推进成渝、东北、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其他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汾渭平原也被首次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不是运动式执法,而是新的长效机制

  去年,原环保部在京津冀及周边启动了5600人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对“2+26”城施行压茬式督查。

  上述负责人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我们希望这种行动能够带动地方,逐步把监督的责任往省、市传递,有个两三年,在京津冀地区就会形成一种自觉,企业守法、政府履责成为常态。”

  如此大规模,持续这么长时间是不是要搞“运动式执法”?6月8日,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视频会上说,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督查,不是“运动式”“一阵风”,而是新的长效机制,不是要求“一刀切”,而是要精准治污,“根本目的是要帮助地方党委、政府发现环境问题,进而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李干杰表示,这种强化督查是环境部新的调整和工作模式的优化,既在宏观层面抓综合协调、顶层设计,又在微观层面强化执法、落实责任、见成效,“甚至在微观领域我们会力度更大。”

  李干杰说,“有些问题是块区域的,有些是历史遗留的,有些问题盘根负责,单靠地方解决不了,需要借助我们(强化督查)的力量去推动解决。”

  统筹制定量化问责办法

  澎湃新闻从视频会上获悉,此次强化督查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指标、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4项重点任务,检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等13项督查任务。

  督查共分三个阶段,6月11日至8月5日为第一阶段,共4个轮次。督查内容包括对 “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8月20日至11月11日为第二阶段,共6个轮次。主要针对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为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共安排21轮次督查。“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督查。

  环境部设专项督查办公室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强化督查工作。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县(市、区)开展驻点督查,紧盯问题排查。对长三角地区4省市派特别行动组,采取机动式督查,确保问题排查到位。

  环境部环监局负责人说,根据督查情况,将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

  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

  此外,第二阶段起,环境部将就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专项行动,统筹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完善细则,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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